更新如诈尸的宅

[开以][楼诚衍生]日常小事之二


和上篇开以没有什么联系,只是起名废,且内容真的只是日常,特日常…只是没什么内容淡淡的日常小事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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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★

粘腻的夏日到了。

靳以不喜欢夏日,初夏倒还有几分趣味,深夏就恼人了。

靳以常伏案写作,汗湿的胳膊粘在桌案的玻璃上,将胳膊“撕”下来时,胳膊上是大片红痕,背都湿了,有时还不好洗澡,这让靳以气闷得很。

王开复却不惧热,他能照着灼热的耀阳,仍还活泼得很。

活泼,用在三十好几的成年男人身上似有些不妥,但看到王开复的样子,就觉得这个词刚刚好…

王开复就喜欢夏日,他如耐热的常青植物般,似能灼灼夏阳转化为活力。

王开复夏日时常穿衬衫,他穿着白衬衫的时候,较穿长褂少了几分沉稳,添了几分年轻人的干净爽朗。

清风明月临,白衣年少时,最是俊朗。

王开复有北方人的高个子及壮实,近来他忙报社一些事奔走在外面,又晒黑了一层,靳以觉得,晒黑了的王开复是从俊秀,俊朗升级为硬朗了。

邻居家的囡囡没觉得,她见到王开复,仰着头,问,“王伯伯去种地了吗?”

王开复不恼,蹲下来像逗猫似的撸她小辫,“是去种地了!”

囡囡就笑,用念诗歌的音调说,“啊,王伯伯是最勤劳的人!”

这句式是靳以教的,囡囡今年才去学校上学,靳以趁暑假便帮她补习语文布置检查语文作业,现在正在学造句,小妮子总爱这样炫耀自己的学习成果。

啊,最伟大最可爱的军人。

啊,最朴实最勤劳的农民。

啊,最…

小姑娘字正腔圆地念,声音响亮清脆,总把人逗得一乐。

王开复笑点就低,他总笑得满脸褶子,乐呵呵地逗完小的,还逗趣大的。

一回进家门就学着囡囡的语调,“啊,我最爱的靳先生!”

然后像大狗似的往最爱的靳先生身上扑,要进行爱的拥抱。

可最爱的靳先生并不喜欢这样满是汗味的爱的拥抱,忙颠颠地要逃开,又避不得的让活泼得过了头的王先生给抓住。

不过,靳以还是偷偷觉得,王开复流汗都流得比外人干净,好看。

闹腾一会,便是开饭的时候了。

他俩起先都不会做饭,靳以常去学校食堂,王开复报社也有小食堂,就是极其简陋,偶尔得去小馆子里添油水,后来作为学校家属也可以去教职工食堂吃了。

两人起先对于饮食方面极糊弄,一点也不精致。

只是同居后,他们慢慢开始学着煮粥煮面,后来烧菜烹肉。

所有冒险开始于新奇与向往…

对于新菜式的新奇,对居家过日子的向往…

恋爱,同居,到后来邀两三好友宣布式简陋的婚礼,他们一直认真经营,他们不会很多东西,然后慢慢学,学着照顾对方。

靳以近来惧热苦夏,原本就瘦,夏日炎炎,还偷偷不吃饭,怕王开复念,只在他面前假装吃得异常兴高采烈,像个小仓鼠一样嘴巴咕叽咕叽一直动,只是吃得却少得很。

王开复最近就正儿八经学着做酸梅汤,王开复去药铺买的乌梅,去干果铺子买了大块冰糖,照着《易牙遗意》上的方法做的。

但是王开复抿着嘴皱着眉,觉得制作结果不如人意。靳以就觉得很厉害,恨不得在旁边拍手,还叫上囡囡,并排坐着,三个人分享完酸梅汤残次品一号。

囡囡喝完酸梅汤,又吃完晚饭后才被靳以和王开复牵着送回她家的。

他们顺便去散了趟步,夕阳落下,热气渐渐散了,路上行人也悠悠闲闲的,他们也如最平凡的路人一般慵懒悠闲。

靳以想,遇上王开复前,他是真的不懂爱情的,他们的爱情同小说里的爱情不一样,他们的爱情是如此世俗平凡,鸡毛蒜皮,不过,幸福原本就是最平凡微末的东西吧。

他知道,他很幸福…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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